上海有哪些狗狗禁养?
上海目前严禁个人饲养的危险动物共有135种,这些动物被分为8类,分别是: 啮齿目:鼠类和鼩鼱(qí jīng)等小型哺乳动物; 翼手目:蝙蝠; 食肉目:狼、狐、熊、貉(hé)和猫鼬类等野生动物;
偶蹄目:猪獾(huān)、狗獾和野猪等; 灵长目:猴子、猕猴、兔狲(tù sēn)和貂等; 禽目:野鸡、野鸭等; 爬虫类:蟒蛇、蜥蜴和龟等; 鱼类和软体动物。
除了大家常见的“禁养烈性犬”外,很多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动物其实都在禁养之列。比如,乌龟就不在允许饲养的范围之内,而蛇更是被禁止私人养殖的。
对于部分不属于上述8类的保护动物,如果数量稀少或者濒临灭绝,同样受到严格限制,比如大熊猫、金丝猴之类。 而属于上述8类的绝大多数动物,除非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,一律不准饲养。
还有两类动物和人类生活关系密切,但也被列入了禁养的名单中——鸟类和昆虫。 在《上海市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》中,对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定义是:
因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及社会稳定,由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宠物及其易驯养的替代动物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即使是已被列入《中国物种红色名录》中的濒危物种,只要没有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,也不属于国家允许饲养的物种。
随着社会发展,养狗已成为很多市民生活的一部分,但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引发的犬类伤人事件时有发生。特别是今年7月1日上午一名3岁女童在上海浦东的地铁口被一只黑色大狗咬伤,引发市民关注。
目前,上海允许个人饲养的犬只为小巧型犬类,在闵行区的宠物店和宠物医院里,饲养的犬类主要为博美犬、吉娃娃、泰迪、比格犬和贵妇犬等小型犬。根据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上海市市民养犬管理实施办法〉的决定》,个人在本市饲养犬只,必须是符合市公安部门公布的良种犬目录的犬种,还要取得市公安部门统一制发的《犬类狂犬病免疫证明》和《犬类饲养许可证》,犬体高也不得超过35厘米。违反该办法的,将由公安、兽医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。闵行区农委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金国华告诉记者,大型犬和烈性犬不在犬类免疫的范畴内。
在一些大型的宠物医院和宠物商店,记者了解到,外来人员携带非常规犬种来宠物医院注射疫苗的情况比较少。医生和店员表示,对于小型犬以外的犬类,他们不会提供注射疫苗的服务。他们表示,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不仅在上海受到严格禁止,一些宠物店和宠物医院也严格遵守这一规定。